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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基本分数线
1.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理工类:英语不低于4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加试均不低于60分;经管文法类:英语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加试均不低于60分。各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导师招生数情况,可在不低于学校分数线的基础上自行划定初试分数线,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2.初试和复试均合格的考生超过报考导师录取名额限制的,考生可在我校2018年博士目录中公布的选考科目完全相同的学科专业内申请更换导师,否则不予录取。
二.关于复试
1.复试由各学院自行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管理规定执行,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80%+复试成绩×2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关于拟录取
1.各学院根据下达的拟招生人数和导师招生限额确定拟录取名单,不服从调换导师进行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各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应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在复试专家组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可结合考生以往的成绩和业绩综合确定,并遵循以下原则:
(1)已在我校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目录中公布的博士生导师方可在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2)为了保障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参照川教【2013】99号文件规定,校内博士生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导师,可适当增加1名;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招生名额最多不超过4名。外聘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院士或长江学者所在专业生源充足、校内导师指导力量相对薄弱的外聘导师,可适当增加1名,最多不超过2名,并在校内指定1名本专业教授协助指导。
(3)录取过程中,考生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空余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统筹分配。导师招生限额遵循第(2)条规定。

四、复试录取工作具体事宜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各1套,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学院报到。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20元/人,考生须登陆我校网上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网址:http://wsjf.cdut.edu.cn/payment/),用户名为考生网上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缴费时间为5月22日—6月5日(5月30-31日缴费系统临时关闭,不能正常缴费)。报到时出示已缴费截图。
3.复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自定,相关事宜请联系所属学院。

附件1:

成都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管理规定

附件2:

成都理工大学博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成都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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