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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 博士招生

四川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川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644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招生计划数包括了“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及“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试点工作专项招生计划”等专项计划。

因2019年硕博连读计划录取结果滞后于专业目录编制,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务必向报考单位了解普通招考计划等信息。

三、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符合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且材料审核合格者,可免初试进入复试考核环节,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2.硕博连读计划:针对本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选拔机制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针对本校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以“本硕博连读计划” 选拔机制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4.非学历教育在读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5.持境外获得的学籍、学历证书报考,须在复试报到前提交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6.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视为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

①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
③修读过四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
④外语要求六级通过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⑤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专业主干课程;
⑥当年不得同时报考我校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的研究生。

7.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都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详细情况请关注2018年11月中旬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发布的《四川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2.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并在2019年1月中旬前寄/送到各博士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具体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以四川大学各博士招生单位公布时间为准。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完成后即可下载打印)。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2)专家推荐书(报名时由网上下载,需两名专家推荐);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按报考人员身份,选择提供:

应届硕士毕业生:  ①学生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复试时查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入学前补提供。
往届生: ①学位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复试时查验学位证。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  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外语六级或在职人员申请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③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④修读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经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签字盖章同意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无此项者不会进入该专项录取。按教育部要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此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报考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经考生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盖章的资格审查表。
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除招生单位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交由重大专项承担单位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特别提示:
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准考;
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校博士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

3.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各招生单位将在2019年2月28日前公布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在各招生单位网站或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六、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至24日。
2.初试地点: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网上打印)。
3.初试课程:①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试);②外国语(初试不考听力);③业务课两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与思想政治考核

1.免初试考生的复试按照《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和院系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
2.参加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待初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学校各招生单位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各单位不得提前组织复试。复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相关招生单位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另加试(笔试)两门相关硕士学科专业主干课程。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1.录取原则: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进行。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得出。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九、其它说明

1四川大学按照国家及四川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jzj.aspx?TypeID=80)。
2.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博士研究生分段完成学业,但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3.体检:复试时须在四川大学校医院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4.有关招生信息将在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s.scu.edu.cn/)和各博士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5.四川大学博士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易老师,电话:028-85404219,028-85466153,028-85407858。

附:四川大学2019年各博士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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