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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还有《古兰经》——《一次别离》影评

和寻常讲家长里短的家庭剧不同,《一次别离》在一个普通家庭的故事里植入了异常丰富的内容,人们可以从各个层面解读出大量信息:政治隐喻、阶级矛盾、中产困境、宗教力量……由一对中产阶级夫妇的离婚案开始,导演一刀切下,在这横剖面上,整个伊朗社会的风貌尽收眼底。而身处亚洲另一端的我们,同样背负着文明古国沉重的历史,同样长期处在集权社会的统治之下,看罢影片内心竟然颇有共鸣。尽管伊朗对于大部分国人而言,是个遥远且陌生的国家,他们嘴里的阿拉伯语或者波斯语,简直如同天书,但是在全球化的今天,透过电影镜头,我们还是惊异地发现,除了女人必需裹着头巾这一点以外,伊朗中产阶级的生活和我们并没什么不同:他们开汽车接孩子放学,雇保姆照顾老人,家里用着双门冰箱和滚筒洗衣机,甚至装修风格都和中国的差不多。为了女儿前途而竭力要移民国外的西敏,为了照顾父亲选择留在国内的纳德,他们身上映衬出多少中国中年人的无奈?甚至于他们与护工瑞茨一家的矛盾,也在无数雇用保姆的中国家庭里上演着。在老迈痴呆的父亲(国家的历史)和前途无量的女儿(国家的未来)之间,纳德和西敏难以取舍。离去抑或留下?两难的抉择最终撕裂了他们的家庭,这样的困境也不禁让许多患有移民焦虑的中国中产心有戚戚。

不过仔细分辨一下,就会发现不同还是有的,比如说,伊朗人热衷于打官司,大大小小的事都会闹上法庭,所以他们的法院整天人来人往热闹地如同菜市场。一个保姆因为把痴呆老人栓在家里出去了一会儿,就会受到起诉,而导致一个怀孕四个半月的孕妇流产,就会被判一年至三年的监禁。在我们这个连教师虐待儿童都无法入刑的国家,伊朗法律的详细入微是我辈无法想像的。纳德家这点事如果发生在中国,估计是由会居委会大妈或者柏万青阿姨这种人民调解员来处理(或者压根不处理,在中国,没出生的婴儿不算人,绝不会以谋杀罪论处),而不是由出动警察去向邻居取证。那意味着国家要养活大量的司法人员,会非常耗费纳税人的钱。可显然伊朗人觉得这没有问题,尽管他们也是第三世界国家,需要搞经济建设,例如建一些高铁或者磁悬浮之类的硬件炫耀一下国家实力。

当然,法律不是万能的,再详尽完备的法律也无法穷尽人心之复杂。我们注意到,案件的当事人几乎都在撒谎,无论是瑞茨、纳德还是他的女儿特梅:瑞茨知道自己前一天已经胎死腹中,这正是她突然外出看病的原因;纳德也早知道瑞茨是个孕妇,可仍然雇用了她,并且在法庭上坚称自己并不知情;特梅在得知父亲撒谎后,虽然内心十分挣扎,可仍然在法官面前帮他圆谎。尽管都曾经把手按在《古兰经》上起誓,但为了各自的利益,他们终究还是选择了隐瞒真相。

最终,让一切迎刃而解的,是宗教的力量。这种基于《古兰经》而树立起来的道德准则,如此深刻地影响了伊朗人的生活。也许在现实生活中,纳德和瑞茨分属两个不同的阶级,但在真主面前,他们是平等的,都受到教义的约束。纳德深知撒谎是一种罪孽,所以当法官让他传呼女儿作证时,他没有唆使她为自己作假证,而是让女儿自己去选择,这多少显示了他内心仍在与良知做斗争。在瑞茨的身上,这种信仰的影响表现地更为直接。作为虔诚的教徒,在为老人洗澡之前,她都要打电话询问是否违反了教规。到最后,纳德和西敏已经同意出钱进行赔偿,她也深知依靠这笔钱,自己一家可以摆脱生活困境,但因为害怕女儿今后会受到诅咒,她还是选择了说出实情。

在影片中,我们可以多次看到《古兰经》的巨大作用,例如瑞茨的丈夫追到学校质疑家庭教师的证词,可当她手按经书再次确认之后,他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在瑞茨家里,纳德支付赔偿的唯一要求,是当着双方孩子面的,她以《古兰经》起誓说她的流产是自己造成的。恰恰是这一点,击溃了瑞茨和丈夫的神经。很显然,他们确实想过收下钱,把谎言进行到底,但最终还是被教义带来的道德感所击败。

经过无神论多年的洗礼,没有宗教信仰的中国人,大概很难理解这种行为了。尤其是“会受到诅咒”这类的担忧,更是常常被视为愚昧无知者才有的想法,是一种迷信。但通过这部电影,我们又一次领教了宗教对于社会的正向作用,在司法条文无法触及的灵魂深处,《古兰经》确立了更高的价值标准,人们对它的敬畏远远超过了法律。面对世俗的牢狱之灾和教义的威严审判,经过痛苦的挣扎,主人公们最终选择了向善。

所以,伊朗人应该庆幸,他们不仅拥有细致入微的法律,更有神明一般的真主,来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即使贫贱如瑞茨一家,在物质上虽然一无所有,但至少他们还有信仰,正如瑞茨的丈夫所说:“我可以对着《古兰经》发誓,我们都有人性。”
是的,幸好还有《古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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