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微信:19160313843(魏老师)18030924581(胡老师)
单招 / 单招简章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8 年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8 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
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的意见》(川教(2010)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
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
高职院校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经省教育厅批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8 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中
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
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文化产业普通高校,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院校,四川省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四川省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第三条 学校部颁代码:14086 学校在川招生代码:5185 学校地址:四
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 399 号
第三章 招生实施原则
第四条 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
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单独招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第六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2
第七条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我校单独招生
考试者,不得参与学校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计财处下达学校招生计划安排,2018 年单独招生
计划数占总计划数的 40%。
序号 专业
人数
普通高中招生类别 中职招生类别 学费(元/年)
总计划 普高 中职
1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40 30 10 艺术·编导类 文化艺术类 8000
2 播音与主持 35 25 10 艺术·表演类 文化艺术类 8000
3 舞蹈表演 30 20 10 艺术·表演类 文化艺术类 10000
4 音乐表演 40 30 10 艺术·表演类 文化艺术类 10000
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5 65 — 艺术·美术类 — 6000
6 摄影摄像技术 40 30 10 艺术·美术类 文化艺术类 8000
7 环境艺术设计 80 60 20 艺术·美术类 文化艺术类 6000
8 艺术设计 20 15 5 艺术·美术类 文化艺术类 6000
9 游戏设计 70 45 25 艺术·美术类 文化艺术类 6000
10 广告设计与制作 40 35 5 艺术·美术类 文化艺术类 6000
11 首饰设计与工艺 90 60 30 艺术·美术类 文化艺术类 6000
12 产品艺术设计 50 35 15 艺术·美术类 文化艺术类 6000
13 休闲体育 20 20 — 艺术·体育类 — 6000
14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40 30 10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3700
15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40 30 10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3700
16 市场营销 40 30 10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3700
17 汉语 20 20 — 普通类文、理 — 3700
18 商务经纪与代理 35 30 5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3700
19 会计 40 30 10 普通类文、理 财经商贸类 3700
20 图文信息处理 50 50 — 普通类文、理 — 3700
21 广播电视技术 55 30 25 普通类文、理 信息技术一、二类 4100
22 新闻采编与制作 20 20 — 普通类文、理 — 3700
23 网络舆情监测 20 20 — 普通类文、理 — 3700
24 文物修复与保护 55 45 10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4100
25 旅游管理 45 35 10 普通类文、理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26 酒店管理 55 40 15 普通类文、理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27 会展策划与管理 40 30 10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3700
28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45 35 10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4100
29 婚庆服务与管理 65 45 20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3700
3
30 影视多媒体技术 15 15 — 普通类文、理 — 4100
31 景区开发与管理 25 20 5 普通类文、理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32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20 20 — 普通类文、理 — 4100
33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15 10 5 普通类文、理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5500
合计 1360 1055 305
备注:1、各类别考生按招生类别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其中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
不招收色盲考生。
2、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
3、最终招生专业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招生范围:四川省普通高中类、中等职业类毕业生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参加 2018 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
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
员军人。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
关补充规定,身体健康者。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分别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sceea.cn)和学校招生网(zsw.scvcci.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进行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填报。
考生在学校网站报名时,须确定报考类别,如:普通类(文、理)、中职类、
艺术类。考生报名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招生类别要求不得跨类别填报,可以
填报 2 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音与主
4
持、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及报考会计、广播电视技术、旅
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均只能填报 1 个专业志愿)。
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
上报名系统打印出《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8 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或来校
现场打印报名表,粘贴照片。同时核对个人相关信息,作出诚信承诺。
第十二条 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合格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
生,方可到校参加现场确认。
三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1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8 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报名表上学生就读
的学校,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 、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
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 2 寸 2 张。
四、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 元(收费标准依据川发
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方可领取准考证(或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参
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第十三条 考试办法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8 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文化考试+综合测
试(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1、普通类:文化考试(300×1.5=450 分)+素质测试(300 分),总分 750
分。
5
2、艺术类:文化考试(300 分)+专业技能测试(450 分),总分 750 分。
3、中职类:文化考试(300 分)+素质测试(450 分)或专业技能测试(450
分),总分 750 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时间:3 月 31 日上午 9:00-11:30。
3、考试内容: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两套。考试科
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 100 分,总分 300 分。学校组织考试及评
卷。
二、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一)素质测试
序号 招生专业 考生类别 测试方式及要点 分数
1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1.高中普通类
2.中职所有类别
(不包括:旅游服
务一类、信息技术
一、二类、财经商
贸类、文化艺术类)
1.测试方式:笔试+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
试时间为 3 月 31 日上午
11:40-12:20;
(2)面试时间为 3 月 31 日
下午 13:30-18:00。
2.测试要点:
(1)笔试主要考查考生从事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的职
业潜质;
(2)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表达
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灵活应
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1.笔试总分为 150
分;
2.面试总分:高中
普通类为 150 分;
中职类为 300 分。
2 会计
3 市场营销
4 会展策划与管理
5 商务经纪与代理
6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7 酒店管理
8 旅游管理
9 景区开发与管理
10 网络舆情监测
11 新闻采编与制作
12 图文信息处理
13 汉语
14 广播电视技术
15 影视多媒体技术
16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17 婚庆服务与管理
18 文物修复与保护
19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2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二、专业技能测试
6
序号 招生专业 考生类别 测试方式及要点 总分
1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1、高中艺术类
(编导类)
2、中职文化艺
术类
1.测试方式:笔试+面试
2.测试要点:
(1)影视短片评析 600 字左右(书面);
(2)观看短片或者广告短片后作答,考查学生
对影视元素(镜头、场面调度、导演思维、摄
影技巧、剪辑等)的理解。
450 分
2 播音与主持 1、高中艺术类
(表演类)
2、中职文化艺
术类
1.测试方式:面试
2.测试要点:
(1)播音与主持:自带作品、指定作品朗读;
(2)音乐表演:视唱练耳、声乐演唱;
(3)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舞蹈片段。
450 分 3 音乐表演
4 舞蹈表演
5 环境艺术设计
1、高中艺术类
(美术类)
2、中职文化艺
术类
1.测试方式:笔试
2.测试要点:
命题创作,考查构图、色彩、造型等基础能
力。
450 分
6 广告设计与制作
7 艺术设计
7 摄影摄像技术
8 首饰设计与工艺
9 游戏设计
10 产品艺术设计
1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2 广播电视技术
中职信息技术
一、二类
1.测试方式:笔试+技能操作
2.测试要点:一类主要考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
络知识与操作技能;二类主要考查电子技术相
关知识与操作技能。
450 分
13 旅游管理
中职旅游服务
一类
1.测试方式:机考+技能操作
2.测试要点:专业知识(应知)考试内容为《旅
游概论》、《中国旅游地理》、《餐饮服务与管理》
课程的基本知识;技能操作(应会)在酒店服
务和导游服务两个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
14 酒店管理 450 分
15 景区开发与管理
16 会计
中职财经商贸

1.测试方式:机考+技能操作
2.测试要点:专业知识(应知)考试内容为《基
础会计》、《市场营销知识》、《经济法律法规》
课程的基本知识;技能操作(应会)考核基础
会计(含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基本专业技能。
450 分
17 休闲体育
高中艺术类(体
育类)
1.测试方式:面试
2.测试要点:
(1)身体素质测试:100m、立定跳远
(2)专项测试:足球、篮球、健美操任选一项,
测试相关技巧
450 分
注:考生应根据测试要点要求,自带相关考试用具。
三、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 33 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7
的信息。考生对相关信息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
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
学籍。
第十五条 考试成绩
普通类考生由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中职类考生
由文化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或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艺术类考生
由文化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第十六条 录取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
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3、学校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按类别、专业
划定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控制线。
4、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
对成绩总分排序,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若出现成绩总分同分情况,按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成绩总分、语文、数学、
英语成绩先后顺序排序。
6、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
同类别专业。
7、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单独招生报考人数的 75%进行录取。若单独招生
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8、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8
9、拟录普通高中类、中等职业学校类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 7 天,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
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
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录取。
10、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
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
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对口高职招生考试。进校后不能
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学生报考的实
际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
第十八条 录取照顾政策
免试特殊招生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
合格者录入我校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术资格资格
(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
由学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
校提交《四川省 2018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
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考试。
9
第七章 时间安排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
1、2018 年 3 月 3 日(8:00)-3 月 15 日(18 : 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
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选择我校(招生代码:
5185)填报并确认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2、 3 月 19 日(8:00)-3 月 25 日(18:00),已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填报学
校志愿并确认的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zsw.scvcci.cn),填报专业志愿和网上缴
纳报名考试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3、3 月 10 日,单招宣传校园开放日活动。
4、3 月 26 日-29 日,学校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
1、3 月 30 日(8:30-16:3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校现场提交相关资料,
学校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2、文化考试 3 月 31 日(周六)上午 9:00-11:30;
素质测试(笔试) 3 月 31 日(周六)上午 11:40-12:20;
素质测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3 月 31 日(周六)下午 13:30-18:00。
第二十一条 成绩查询
1、 4 月 3 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于 4 月 3 日-4 日上午 12 时前拨打电话
028-85769756 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间
1、4 月 5 日,学校网站上公布各类别成绩控制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
10
2、4 月 6 日-12 日,学校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4 月 13 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
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
批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学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
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
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五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体研
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单
招工作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
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
第十章 违纪处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
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 399 号
邮政编码:610213
11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766716 85769690 85769752(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 028- 85767736
学校网址:www.scvcci.cn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X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